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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安全信息参考》

2009年第10期 总第18

本期焦点

产能过剩:产业结构调整的新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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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盟REACH法案对我国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影响分析

  2007-06-06 03:44:00     中国产业安全指南   访问次数: 2034
 

一、REACH法案的核心内容和管理程序

1.REACH法案的核心内容

2003年10月29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了《关于化学品登记、评估和批准法案建议书(REACH)》。

REACH法案的核心内容是通过单一的法规和统一的方法来控制现有化学品和新化学物质的生产、上市销售和使用。建立一套完整的关于化学品登记、评估、批准和限制制度规定,并明确主管当局、化学品生产厂家和进口商、下游用户等各种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义务。

2.REACH法案的管理程序

二、REACH法案对我国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影响分析及应对策略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一个国家(或地区)采取的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和政策将会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产生重要影响。由于各国现有的化学品安全和环境法规的严格程度、完善性及与国际管理体系和标准的接轨程度不同,其所受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和冲击也不相同。

美国、日本等非欧盟的发达国家,大都已经建立较完善的化学品安全和环境法规、标准,REACH法案施行对这些国家化学品的出口贸易、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给其化工公司生产和增加的经营成本可能要轻一些。而对于经济不发达、化学品安全管理尚处于初级阶段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像中国这样的化学工业比较发达,化学品安全和环境管理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后或者管理滞后,技术支持系统不健全的国家,受到的影响或冲击力度可能要大一些。

REACH法案的实施后,我国化学品的安全和环境管理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要求我们尽快建立健全我国化学品安全和环境管理法规标准体系,加强国家化学品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尽早实现我国化学品安全和环境管理与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相接轨。积极应对的关键是如何正确评估和认识该法规带来的挑战,采取适当措施化解其负面影响,将REACH法案的实施作为改进和完善我国化学品安全和环境管理的一次机遇。

以下仅从化学品安全和环境管理角度,就REACH法案实施对我国化学品环境管理的影响及应对策略提出几点建议:

1.制定和完善化学品环境管理立法和标准

随着欧盟REACH法规的实施,并强化三类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具有高风险的化学品生产、使用和进口的限制,全球化学品生产和供应链的布局可能出现变化。欧盟国家的生产厂商可能会停止这类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将这些化学品生产设施转移到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水平较低,化学品环境管理法规、标准滞后的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进行生产和使用,从而可能导致这类化学品的风险从发达国家向国内转移,造成与化学工业生产有关的环境风险可能显著增大。

此外,受REACH法规对进口的限制,其他发达国家也可能将目前向欧盟国家出口的这类化学品及其生产技术转移到国内来。国内某些生产(出口)企业由于欧盟加强对这类化学品内进口的限制,而采用“出口转内销”的方法,加大国内销售和使用量。这些做法都会导致国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人员的暴露量和向环境中的排放量增大,增加国内化学品环境和安全管理的难度,需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目前国内现行化学品安全和环境法规对上述三类物质的鉴别评价、审查管理制度和污染控制标准等方面还存在许多空白点和不完善地方。我国尚未建立优先化学品监测评价制度,化学品健康与环境风险评价、风险管理以及危险化学品分类、标签制度等方面与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相比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作为应对措施之一,迫切需要加强对欧盟REACH法案涉及上述三类物质的鉴别标准、受控制物质的具体名单以及欧盟审查评估方法进行专案研究,并加快我国相关化学品安全和环境管理立法的制定工作。

2.加快我国化学品安全测试试验室等技术支持体系建设

随着REACH的实施,除了REACH法案豁免的化学品之外,我国向欧盟国家出口的其他工业化学品和含有受控制物质的制品都要按照出口量的大小,分期分批进行登记。登记时需提交的信息详尽程度依物质的生产量或进口量大小而异。为此,需要在国内开展的必要试验室测试项目,为企业提供登记和危害评估所需要的技术数据。

为了进行化学品物理危险(爆炸性、易燃性等)、健康危险(急性毒性、慢性毒性、三致毒性等)以及环境危险性(对动植物急性、慢性毒性、持久性、生物蓄积性等)的测试和鉴别分类,需要建立化学品测试合格试验室系统。

目前我国除医药品外尚未建立统一的化学品测试合格试验室规范标准。从事化学品安全测试与评价的试验室数量少,而且大多数化学试验室和环境试验室均未执行国际公认的《OECD合格试验室规范原则》,并通过国家认证,无法保证化学品安全数据测试结果的可靠性并被其他国家主管当局接受认可。

由于完成化学品监控管理所需监测试验室分析能力严重不足,我国生产和使用的绝大部分化学品没有进行过危险性测试和评价,不能进行适当分类和标志。REACH法案要求出口企业提供的安全数据和评价报告,如果国内试验室不能提供,或者提供的数据不能被欧盟国家主管当局认可接受,登记所需要的数据势必须要到国外的合格试验室完成,这将大大增加测试成本和时间,对化学品出口企业造成进一步的影响。因此,迫切需要借鉴国外经验建立起我国化学品测试的合格试验室系统,颁布和修订“化学品测试准则”和“化学品风险评价准则”等国家标准、技术导则、规范。

建议由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和环保总局联合对国内现从事化学品物理、健康和环境危险性测试评价试验室的分析仪器设备、人员水平以及试验室管理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调查评估和认证检查,按照国际化学品合格试验室规范要求,采取切实步骤,加强化学试验室能力建设。我国应尽快启动与OECD组织秘书处关于相互接受和认可试验室测试数据的政府级谈判,以便尽早满足国内危险化学品安全和环境管理登记以及企业检测化学品的需要。

3.加强对化学品出口企业应对REACH的技术指导

2006年,我国石油和化学品进出口总额为2457.3亿美元。其中进口1794.0亿美元,出口663.3亿美元,逆差1130.7亿美元。其中:与欧盟进出口贸易额为208.19亿美元,占全行业贸易额的8.5%。我国对欧盟出口量较大的产品多集中在有机、化学矿、无机化工材料;出口金额占较大比例的产品多集中在橡胶制品、有机或无机化工材料、专用化学品、染料等各类中间体。

表1 2006年全国石油和化工产品出口情况统计 万美元,%

化工产品种类 出口额 同比增长
无机化学原料 761563.94 10.54
有机化学原料 1251848.47 36.65
化学肥料 116899.03 15.11
涂料、油墨、颜料 299940.73 20.71
日用化学品 238418.64 20.63
专用化学品 423727.27 -20.81
农药 104098.2 -25.74
合成材料 459488.94 40.9
橡胶制品 2655007 19.08
化工生产专用设备 208861.5 40.05
化学矿 57284.71 -9.01
其他化学制品 57989.61 17.68
石油和天然气 307606.02 4.89
石油加工和炼焦制品 1013688.25 5.5
塑料制品 1858436.43 21.4

来源:中国化工信息中心,2006年石油和化学工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根据REACH法案适用范围及其豁免登记的化学品,REACH法案实施将主要影响到作为工业原材料使用的工业化学品(基本化工原料和有机化工原料)的出口。对我国化学品出口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增加产品的出口成本。某些列为三类高风险的物质的出口和使用可能被禁止或限制使用。

为了应对REACH法案可能的影响,我国商务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行业专家认真研究REACH法案涉及的关于化学品登记的程序、资料数据要求、如何分享数据和分担费用、化学品分类和标志以及安全评价报告等规定的细节,必要时要求欧盟化学品主管当局做出具体详尽解释说明,提供书面指导文件。在此基础上,引导我国出口企业正确认识评价REACH法案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针对该法案对各类出口产品的具体规定,做好出口化学品的预登记和登记评估的准备工作,研究解决申报登记中可能出现的具体问题并提供技术指导。(供稿: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环保所 李政禹 编辑: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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