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REACH法规将于2007年6月1日起生效,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REACH法规将替代、统一欧盟目前有关“新的”和“现存的”化学物质管理法规约40多个。<
REACH法规对欧盟市场上的所有化工产品和其下游的纺织、轻工、机电、制药等产品中的化学物质实施统一管理,未能按期纳入该管理系统的化学物质和含有化学物质的物品将不能在欧盟境内生产和销售。据测算,每一种化学物质的基本检测费用约需8.5万欧元。检测试验水平要求高、费用高、期限明确、数据信息量大,这将意味着中国企业应对难度和应对成本的逐级加大。为使企业更好地应对入世以来面临的最大的国外技术贸易壁垒,本网站记者就REACH法规相关问题采访了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石油化工部主任周纯。
记者:欧盟推出REACH法规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周主任:欧盟对新旧化学品的管理政策不同。“新”化学品指1981年后上市的,而“现有”化学品指1981年前上市的化学品,“现有”化学品有100106种,而“新”化学品约有4300多种。“现有”化学品法令对“新”化学品的上市有严格的规定和检测措施,而“现有”化学品不需要。因此“现有”化学品安全信息缺乏、风险分析进程缓慢。
如从1993年到现在,欧洲仅有140种产量超过1000吨的化学品进行了风险评估,而其中仅有70种发布了最终的风险评估报告,这种状况将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置于潜在的危险之中。
REACH法规将取代欧盟现有的40项有关化学品管理的政策法规,对所有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建立统一的管理模式。
记者:REACH法规与现有的化学品管理法规有哪些区别呢?
周主任:REACH法规与现有化学品管理法规最大区别在于,REACH法规把欧盟现行化学品管理制度中由政府职能部门负责收集化学品信息改为明确要求由企业自身来举证,这样不仅是化学品的生产商、进口商、甚至下游用户、消费者,而且整个供应链中每一个环节的参与者都将负责化学品信息收集以及分摊由此可能带来的风险责任;企业是化学品安全评估、控制的主体,企业是应对REACH法规的主体。
记者:欧盟REACH法规的主要要求是哪些?
周主任:REACH法规有以下几方面要求:
注册:根据每个企业在欧盟境内生产同一种化学品的数量和进口的数量来确定注册的最后时间。产量或进口量在100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应在于3年半内完成注册;产量或进口量在100~1000吨的化学物质,于6年内完成注册;产量或进口量在1~100吨的化学物质于11年内完成注册,未能按期纳入该管理系统的产品不能在欧盟市场上销售。对申请注册企业来说,他们必须要对产品安全承担责任。要充分收集化学品危害信息,研究、提出并建立可供自己执行的风险管理措施,同时向下游用户推荐这些措施;当然,下游用户也必须严格按照推荐的措施执行并积极与自己的上游沟通;
评估:由欧洲化学品管理局负责被评估企业所提供的注册信息的完整性和风险,评估可能导致物质被限制或要求授权;
授权:对于“高度关注物质”要求经授权后才能使用,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将不定期发布“高度关注化学物质名单”(黑名单)。企业如果要生产、进口“黑名单”上的物质,必须申请授权。申请者必须论证物质使用时风险被充分控制,或其社会经济利益超过其使用所有可能带来的巨大风险,而且当前没有合适的替代物和相应技术;
限制: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提供的控制生产商和进口商投放市场、有条件或禁止使用危险物质某种用途的过程。
记者:欧盟REACH法规将会对我国进出口贸易产生怎样的影响?
周主任:2006年,欧盟继续保持我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根据中国海关统计2006年中欧双边贸易额达2723亿美元,其中化工品贸易额198.71亿美元。其中出口97.53亿美元,进口101.18亿美元。
根据欧盟REACH法规的要求,我国向欧盟出口的800多种化学品和几千种化工下游产品将面临注册、评估甚至是授权、限制的问题,且“必须通过设立在欧盟境内的法人或自然人进行注册”的规定使得绝大部分中国企业只能“望洋兴叹”。以上局面必将对我国对欧盟的化工品及相关下游产品进出口贸易产生重大影响。
记者:请您分析一下REACH法规对化工行业会有哪些影响?
周主任:就化工行业而言,由REACH法规而增加的费用,将使我国对欧盟石油和化工产品的出口成本普遍提高,导致我国石油和化工产品对欧盟出口受阻,甚至退出欧盟市场。不仅如此。欧盟是我国重要的石油和化工产品来源地,特别是一些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一时还离不开欧盟市场。按海关税则号统计,2005年、2006年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进口产品分别有1020项和1045项。我国从欧盟进口的化学品主要是目前急需的高档、高附加值的有机、无机、合成化工材料等。REACH法规实施后,高额的注册、评估费用必将转入产品成本,欧盟化学品生产商或出口企业以此提高出口价格,这对我国化工进口企业来说无疑要增加费用,因此,我国化工贸易逆差可能会更大。随着欧盟REACH法规的实施,产品注册等成本的增加,会大大减少我国企业的利润,削弱了中国产品的竞争力,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甚至将因出口受阻而关闭,据估计届时将有20多万人将失业,我国对欧盟的化学品出口贸易将进一步受到限制。同时,也必将减少国内优势产业、企业对欧盟贸易的发展。
记者:除化工行业会受到较大影响外,REACH法规还会波及影响到哪些行业?
周主任:从表面上看,REACH只是一个单纯针对化学物质的法规,影响的只是化工产品的进出口,从贸易数据看,似乎化学品所占的份额不太大,但其实不然,因为REACH法规要求除了化学物质本身,所有含有化学物质的物品在进入欧盟市场时,也必须证明其含有的化学物质已被注册,否则物品本身也不能进入欧盟市场。而实际上化学品又无所不在,不含有化学品的商品极少,所以我们认为REACH法规的实施意义重大,不仅对中国,对于全球的贸易都是影响深远的。据有关专家估计,REACH实施后,中国与欧盟的家电、纺织、服装、鞋业、玩具、轻工、电子、汽车、制药等贸易全部都会受到波及和伤害,整个中欧贸易格局乃至其上下游产业格局都将面临一次重大洗牌。
记者:我国企业为应对REACH法规需要做什么样的准备工作?
周主任:应对欧盟REACH法规工作应该从国家、行业、企业三个层面同时开展:国家要建立健全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化学品数据库系统以及搭建有效的化学品信息交流平台;行业组织比如商会和协会应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在同国外组织联系、组织企业积极应对等方面深挖工作;企业自身要狠抓生产质量,提高标准,增强环保意识。
对我国企业而言,首先要了解REACH法规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并按照要求,确定自己的产品是否需要注册?哪些可以豁免?需要注册的产品在哪个时间段内被要求注册,注册需要提供哪些数据,这同时还需要与上下游企业进行沟通;其次必须明确注册的方式:是自己在欧洲设立办事机构注册,还是冒着商业机密可能被泄漏的风险与在欧盟的进口商进行协商请他们注册?或是请设在欧盟境内的第三方机构代理注册。
记者:商会为我国企业应对REACH法规都作了哪些工作?今后还将开展哪些工作?
周主任:从2001年欧盟发布《未来化学品战略白皮书》开始,我商会就高度关注其立法进程,翻译整理了《未来化学品战略白皮书》(REACH法规的前身);在欧盟委员会公开就REACH法规征询意见期间,我会作为中国行业组织代表也两次提出相关修订意见,并被欧委会作为中国意见放在其网站上。2005年以来,我会多次参加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召开的应对REACH法规研讨会,积极提出意见;2006年以来我会多次与欧委会来访官员进行沟通并参加欧盟组织召开的REACH法规研究会议,2006年12月底在商务部世贸司的指导下,我会编制了“欧盟REACH法规中国企业应对指南”第一部分,有关具体实施的RIPS指导文件正在组织翻译,将于近日出台;按照欧委会REACH法规咨询网站的域名命名的要求,于2007年2月设立了中国REACH法规行业咨询网站www.reach-helpdesk.cn,并与欧盟委员会及多家欧盟、美国等权威机构专家保持联系。2007年3-7月期间,将在全国部分省份举办3~4次企业培训会;目前,根据REACH法规的要求和中国企业的建议,商会正在积极研究在欧盟设立办事机构,为中国企业进行产品注册提供便利或代理中国企业注册。
记者: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记者:张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