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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安全信息参考》

2009年第10期 总第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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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过剩:产业结构调整的新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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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ACH限制名单草案再添7种物质

  2009-03-09 13:40:00     中国产业安全指南网   访问次数: 310
 
  日前,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继2008年将15种物质被列入首批REACH高关注名单(SVHC)后,公布了首批需ECHA授权才能使用的物质名单草案。根据该草案,7种物质首先被列入了清单(附件XIV)。
 
  被列入清单的7种物质分别为:5-叔丁基-2,4,6-三硝基间二甲苯(二甲苯麝香)、短链氯化石蜡(SCCPs,C10~C13)、六溴环十二烷(HBCDD)和所有有关联的主要非对应异构体、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以及4,4'-二氨基二苯甲烷(MDA)。
 
  根据REACH法规,企业如果要使用进入授权名单的物质,就必须申请许可。申请者必须论证物质使用风险可以充分控制,或是社会经济利益超过使用风险,且没有替代物和相应的替代技术。ECHA表示,他们是根据产品的固有特性、用途和批准用量来评估是否将这些化学品列入REACH限制清单的。各利益相关方必须于2009年4月14日对磋商做出回应,ECHA将于2009年6月1日之前确定优先列表。ECHA还建议,授权申请应当在以上物质进入REACH附件XIV后24~30个月期间提交。这些物质进入名单之后,42~48个月后将不再继续使用。
 
  ECHA还建议,76/769/EEC指令中特殊条件下允许使用的豁免类物质,也应加入评估当中。ECHA表示,将参考协商期间所收到的评论及成员国委员会的意见,可能会对草案进行修改,并将该提议提交到欧盟委员会审议。对于是否对蒽、氯化钴、五氧化二砷、三氧化二砷、重铬酸钠二水合物、氧化双三丁基锡、酸式砷酸铅、三乙基砷酸酯等8种物质进入SVHC名单的物质进行授权,ECHA表示将在晚些时候再考虑。ECHA建议下游企业应尽快排查是否正在使用被列入SVHC的原料,定期审核供应商(必要时向原料供应商提供安全数据表),并在规定期限内逐步替代SVHC原料。(供稿:厦门反倾销咨询服务中心 编辑: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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