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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安全信息参考》

2009年第10期 总第18

本期焦点

产能过剩:产业结构调整的新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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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RoHS介绍

  2007-12-29 09:28:18   访问次数: 2686

 

随着韩国“电器和电子设备及车辆资源回收法”的颁布,韩国制定了韩国版的RoHS(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指令。

韩国政府在2007年4月份通过了这一法案,电子供应链的会员将这部法律称为韩国RoHS法,因为它与欧盟RoHS类似。但这一规范不仅仅是限制危险物质的使用。

韩国版RoHS包括了欧盟RoHS(《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WEEE(《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和ELV(《关于报废汽车的指令》)等三个环保指令的相关内容,对电子电气产品的范围会长时间定在欧盟所确定的范围,但是在2007年7月1日将先开设十个产品,包括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机、洗衣机、个人电脑、音响设备、蜂窝电话、打印机、复印机和传真机。

以下是法案中一些重要条目:

① 它没有明确指出限制哪些有害物质。

② 根据韩国环保局所述,一旦这个法案通过,就会定下来哪些物质将会被限制,并且相信会与欧盟的RoHS指令中的相符合。

③ 某些没有替代品的或者不能从产品中除去的那些物质会被豁免。哪些物质会被豁免是由环保局指定的,但是尚未明确指出有哪些。

④ 为了提高回收效率,必须标明产品中的有害物质。法案也提到,韩国主张采用国际上标识有害物的标准。

⑤ 法案提倡环保设计,鼓励使用更能回收利用的材料和更简单的分解方式,籍此来改善材料及材料结构。

⑥ 生产商应该积极回收材料以及参与回收产业的互助协会,从而增强生产商对环保的责任。

韩国的指令可能比欧盟范围更广,但从表面上看,韩国环境部旨在保持与欧盟指令的一致,包括限制物质的标准、类型和浓度。该法还豁免了不能从产品设计中剔除的无法替代原材料的使用。韩国RoHS指令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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